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請於108年12月27日17:00前提出申請

欲申請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生活助學金的同學請注意:

一、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本國籍大學部同學(25歲以下,不含在職專班及延修生),請於108年12月27日17:00前,將申請表(如附件)及以下資料交至學務處課指組。 (洽詢電話:03-3283201轉1572,林小姐)

(一)學生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之財產證明、綜合所得證明(二種證明缺一不可)。 (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可免附財產及所得證明。

(二)學生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之及戶籍證明(若不同戶皆須申請)。

(三)前一學期(107-2)成績單影本

二、學生生活助學金與弱勢助學或學雜費減免不同,領取生活助學金的同學,須參與一學期最多120小時之生活服務學習,但因經費限制,將視學生家庭狀況、服務學習情形及申請人數,預計於下學期開學前公布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