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

一、申請資格:本校學生(不含在職專班)
二、獎勵區間:108年10月至109年5月期間取得之證照,得提出申請,已獎勵過之證照不得重覆補助。
三、獎勵標準:依據「國立體育大學學生取得證照獎勵標準表」,學生可多張申請,視當期經費情況斟予補助。
四、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9年6日1日(週一)12點止。
五、欲申請證照獎勵之同學,請填寫紙本及電子申請表:
2.線上填表:https://reurl.cc/8GDr7o
六、送交紙本申請表前確認以下事項:
1.已請系所主任簽章
2.已備妥帳戶資料
(A)不確定帳戶資料是否已在學校系統建檔者,請至本校請購系統,網頁下方「查詢受款人資料是否完整請輸入受款人代碼」,輸入身分證字號查詢。
(B)未建檔之同學,須備妥帳戶資料(本人郵局帳戶存摺影本)黏貼於紙本申請表上。
3.所有資料(含電子表單)皆已填寫
4.確認完成後,請將證照影本浮貼於申請表背後,並將紙本申請表至行政大樓2樓217-2室,教務處教學業務發展組。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陳佳惠小姐(分機1265)
(109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