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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教師專業成長補助核銷注意事項:

國內

國外

相關規定

  1.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2.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1.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2. 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3. 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相關表件

  1. 教師專業成長報告書(表2)
  2. 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3. 國內出差旅費單據黏貼單
  1. 教師專業成長報告書(表2)
  2.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3. 國外出差旅費單據黏貼單
  4. 出國報告書完成上傳後檢附影本、電子檔

交通費

  1. 飛機高鐵應檢據核銷
  2. 不得支應計程車費用

搭乘飛機交通費應檢附:

  1.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或其他足資證明行程之文件
  2.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3. 登機證存根(含電子登機證)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住宿費

檢據核銷
並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特任級人員上限2,200元、簡任級人員上限1,800、薦任級人員上限1,600元

檢據核銷
並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派赴國外地區日支數額表百分之七十為補助上限

報名費、註冊費及其他核定項目

檢據核銷

檢據核銷

其他注意事項

  1. 請注意發票、收據需註明本校抬頭及統編,若單據己開立且無法更換者,請教師本人於發票、收據上註明本校抬頭:國立體育大學、統編:02612744,並核章
  2. 單據若為外文者,請於以中文註明該單據重點
  3. 出國教師請依規定進行請假、上傳出國報告書等作業。於完成出國報告書上傳作業後,檢附影本及電子檔予教發中心承辦人進行核銷。
  4. 請配合本校核銷程序,於活動結束後盡快完成相關作業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發中心承辦人,分機#1265,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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