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1]111-2學期補救教學助理申請公告(延長至5/5止)
各位師長 您好:
111-2學期補救教學助理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05月0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請授課老師繳交以下紙本資料至教發組(行政大樓5樓511室),逾期恕不受理,敬請配合。
補救教學助理
1.國立體育大學補救教學助理申請表(請檢附教學大綱)
2.國立體育大學兼任助理檢核表(含勞動契約),契約請繳交1式2份
*備註:本學期已獲課程教學助理補助課程不得再申請補救教學助理。(依照國立體育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辦理)
宣導事項:
1.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國立大學須聘用3%身心障礙者,請優先考量身心障礙學生。
2.配合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學助理納保作業要點」。
3.自中華民國108年2月1日起辦理學生兼任教學助理全面納保,為保障學生勞動權益,配合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
4.教學助理經核定後需簽訂「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教師如中途欲更換教學助理需提前3天告知學生與本處。
5.教學助理同一輔導時段不得重複支領其他工讀金/工作費,並須每月繳交紙本"教學助理輔導紀錄單"
如有任何問題,請再聯繫告知,感謝您。
承辦人:教務處教學業務發展組 卓小姐
E-mail:yujucho010@ntsu.edu.tw
電話:(03)328-3201#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