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8]113-1學期學生證照獎勵開放申請(至113年11月1日止)
[A3-8]113-1學期學生證照獎勵開放申請(至113年11月1日止)
一、申請資格:本校學生(不含在職專班)
二、獎勵區間:113年5月至113年10月期間取得之證照,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止。
四、電子申請表:https://forms.gle/
(需登入學校帳號信箱後方可填寫申請表,
五、上傳資料說明:
1.證照需拍攝清晰、可辨識之照片,
2.證照背景請保持乾淨只保留完整證件四角入境,並確保沒有反光
六、提醒:
1.如已於獎勵區間考取證照但尚未領取到,可先提供考試通過相關
2.依據「國立體育大學獎勵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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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繫業務承辦人
承辦人:教務處 教學業務發展組 張莘悅
電話:03-328-3201分機1582 (行政大樓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