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A3-8]114-1學期學生證照獎勵開放申請(至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時止)

一、申請資格:本校學生(不含在職專班)
二、獎勵區間114年5月至114年10月期間取得之證已獎勵過之證照不得重覆補助。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電子申請表:https://forms.gle/ArJC7JKvdnhJDYgcA
(需登入學校帳號信箱後方可填寫申請表,如遇無法上傳附件請先清理帳戶雲端空間後再試一次。)
五、上傳資料說明:
1.證照需拍攝清晰、可辨識之照片,
2.證照背景請保持乾淨只保留完整證件四角入境,並確保沒有反光
六、提醒:
1.如已於獎勵區間考取證照但尚未領取到,可先提供考試通過相關證明,證照可以後補,超出證照獎勵區間取得之證照將不予補助。
2.依據「國立體育大學獎勵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要點」,同一申請者,每次申請以獎勵最高等級證照2項為原則。
3.待送出申請後須等待行政流程審核通過,核定後獎勵金發放預計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
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繫業務承辦人
承辦人:教務處 教學業務發展組 張莘悅
電話:03-328-3201分機1582 (行政大樓511)
瀏覽數:
登入成功